问: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特定法律关系的行政确认不包括( )。A.不动产所有权的确认

答: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有关特定法律关系的行政确认不包括不动产所有权的确认。
关于这一问题的说明如下:
1. 特定法律关系的行政确认,是指行政机关在实践中对存在争议的特定法律关系作出决定性确认的一种行政行为。
2. 根据《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定法律关系的行政确认可以包括:亲子关系的确认、收养关系的确认、居民身份的确认等。
3. 但是,不动产(房屋、土地等)的所有权确认不属于特定法律关系的行政确认。不动产权属纠纷需要通过人民法院的诉讼程序来解决,由法院判决确认,而非通过行政机关的行政确认。
4. 这是因为不动产权属关系往往情况复杂,权利义务类型多样,仅凭行政机关的行政确认无法充分保障相关当事人的利益。需要通过司法程序确定权利义务主体,以保证确认结果的公正性。
5. 所以,当前我国法律和法规都没有赋予行政机关对不动产所有权进行确认的职权。不动产所有权确认不属于特定法律关系的行政确认之列。
综上所述,不动产所有权的确认不包括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法律关系的行政确认之内。其权属确认需要通过司法程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