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已经生效的离婚协议怎样更改

答:
对于已经生效的离婚协议要更改,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 检查离婚协议中是否有约定不得更改条款。如果有这一条款,则必须双方同意才能更改协议。
2. 更改离婚协议需要双方的共同合意。如果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
3. 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涉及公证的条款,需要再次进行公证。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变更,需要子女主管部门的批准。
4. 可以就离婚协议中未尽事宜另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也应当办理公证手续。
5. 如果变更的条款涉及财产权属变动的,需要进行权属变更登记。如房屋、汽车等需要到相关部门变更登记。
6. 变更后的新离婚协议应当报离婚登记机关备案。离婚协议的变更从报备之日起生效。
7. 离婚协议变更后的新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法条款无效,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8. 离婚协议变更应以不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前提。任何一方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诉至法院调解或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