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如何评价「拐骗儿童罪」被取消这则新闻?
答:
关于取消“拐骗儿童罪”的新闻,我观点如下:
1. 这是刑法修正案(十一)的一个内容,目的是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而不是鼓励拐骗儿童的行为。
2. 取消这个罪名,是将其纳入到诱拐、绑架罪当中,可以引用更重的刑罚,加大对拐卖儿童行为的惩处力度。
3. 同时增加了诱拐、绑架妇女、儿童情节,可判无期徒刑或死刑,体现了更严厉的打击态度。
4. 修正案还增加网络诱拐儿童的规定,强化了对网络空间犯罪的打击力度。
5. 该修正案综合考量,进一步健全法律,对犯罪行为进行更准确的定性,并落实更严厉的惩治。这对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是积极的。
6. 但具体执行中,仍需要注意避免执法 Errors,防止发生救助儿童被误认为诱拐的情况。
7. 这次修法只是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还需要继续加强监督,从源头上预防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