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如果向南走50米,记作-50米,那么向北走40米记作_________________。

答:
如果我们采用以北为正方向的坐标系,那么:
向南走50米,就是在南北方向上移动了-50米,所以我们记作-50米。
相对而言,向北走40米,就是在南北方向上移动了+40米。所以应当记作+40米。
也就是说,在这个坐标系下:
向南为负方向,所以南移记为负值, 如-50米。
向北为正方向,所以北移记为正值,如+40米。
所以如果向南走50米记作-50米,那么向北走40米应当记作+40米。
因为两个方向相反,一个为负一个为正,并且距离相等,一个50米一个40米,所以正好相抵消,表达了整体上开始点和终点在南北方向上的距离差为-50米+40米= -10米。
所以总体来说,要表达清楚两个矛盾方向的移动,需要:
1. 确立坐标系,即南北方向以何为正负方向
2. 根据坐标系将两个方向的移动量分别记为正值和负值
3. 将两个值相加减,得到整体运动的距离和方向的表示。
这就是对"如果向南走50米,记作-50米,那么向北走40米记作___"这个问题比较详尽的解释和回答。请 let me know 如果需要更详细的说明或举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