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秦朝哪项制度“创导”了此后我国历代王朝地方行政制度的基本模式?

答:
秦朝创立的郡县制是中国历代王朝地方行政制度的基本模式。
秦朝统一中国后,为加强中央集权,实行有效管理和控制地方,秦二世实施了郡县制。郡县制取代了先秦的诸侯制和郡国制,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规模宏大的地方行政制度。
郡县制的主要特点有:
1.严格的等级制和统一的行政区划。全国划分为郡,郡下设县,县下设亭、里等。
2.中央集权强化。郡最高行政长官是中央委任的郡守,郡守向中央负责,郡属于中央管理。
3.官吏管理。郡守管理郡,县令管理县,都由中央任命。地方官吏实行严密监督。
4.军政合一。郡守和县令都具有军事和行政双重职能,以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5.征收赋税。中央通过郡县制进行统一的赋税征收和统计。
这些特征为后世王朝效仿和发展。唐、宋、明、清等朝都采用以郡县为基础的地方行政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加以修订完善,形成历代王朝共同的地方行政传统。所以,郡县制算是中国古代王朝地方行政制度的原型和基石。
可以说,秦朝的郡县制奠定了中国两千年来地方行政制度雏形,它 “创导”了中国历代王朝地方行政制度的基本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