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多瑙河之夜和多瑙河之波是不是同一个
答:
“多瑙河之夜”和“多瑙河之波”都是约翰斯特劳斯的著名音乐作品,但不是同一个作品。它们有以下主要区别:
1. 创作时间不同。“多瑙河之夜”创作于1867年,“多瑙河之波”创作于1888年,相差21年。斯特劳斯的创作风格和技法在这20多年中也有一定的变化和发展。
2. 音乐形式不同。“多瑙河之夜”是一首慢四四拍的优美小夜曲,采用抒情朦胧的夜曲式;“多瑙河之波”是一首描绘 ripieno 巴黎人生活的快板 orchestral suite,由11个部分组成,气氛活泼明快。
3. 音乐内容不同。“多瑙河之夜”表现的是一个宁静夜晚的美妙氛围;“多瑙河之波”则透过船夫的歌声和船只的声响,描绘多瑙河上热闹的景象,并以此展现巴黎人日常生活的片段。
4. 编制不同。“多瑙河之夜”原作为管弦乐四重奏,后也用于小型管弦乐团;“多瑙河之波”是斯特劳斯为大管弦乐团创作的作品。
所以,尽管“多瑙河之夜”和“多瑙河之波”来自同一作曲家,名字也相近,但实际上是风格迥异的两个不同作品。除了共同以多瑙河为主题外,在创作年代、音乐形式、内容乃至编制上,它们都有较大差异。不应将两者混为同一个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