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2010年北京零售行业有要求必须上养老保险吗

答:
2010年北京零售行业对员工参加养老保险并不具有强制性要求。但根据相关政策,企业和员工参加养老保险依然有较大的Utility。
1. 根据《社会保险法》,企业和员工参加养老保险属于法定义务。虽然2010年前不参加也不会受到行政处罚,但长期不参加还是存在一定风险。
2. 参加养老保险可以为员工的稳定生活提供保障。养老保险可以为员工提供基本养老金和补充养老保险,保障员工退休生活得到一定保障。
3. 企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有利于稳定员工团队。养老金制度的存在,会 motivating 员工对企业有较长期的忠诚度和稳定性。
4. 根据相关税收政策,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在一定额度内可以税前扣除。这部分税收优惠也鼓励了企业为员工参加养老保险。
所以,虽然2010年北京零售行业对养老保险并无强制要求,但是考虑到相关法律政策、员工关系稳定和企业税收优惠等因素,企业主动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依然是理性的商业选择。大多数企业也都选择在当时积极配合员工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
但同时也需要注意,当时的养老保险费率还比较低,仅需企业和员工各缴纳20%,费用压力不大。如果当前要追溯当时未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现在要补缴,费用压力会更大,相关政策也变化较大,企业需要慎重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