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咨询劳动法是如何规定关于公司给部分员工放假, 放假员工不发工资,是起诉好还是协商解决好?
答:
关于公司只给部分员工放假但不发工资的情况,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考虑:
1. 劳动法方面,这种做法可能违反平等原则。根据《劳动法》第四章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平等、公平的原则对劳动者实施劳动定额、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所以,公司在安排休假时,原则上应当对所有员工一视同仁,不应该只给部分员工放假。如果公司的做法导致员工之间在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方面产生差别对待,员工可以主张公司行为违反平等原则。
2. 尽管如此,劳动法也允许在一定条件下,用人单位可以对部分员工实施差别化安排,例如基于工作性质、工作内容的不同等原因。所以,如果公司可以证明只给部分员工放假具有合理依据并且符合比例原则,这种差别化安排也可以成立。但公司仍然需要支付员工相应的工资,不能不发工资。
3. 在此情况下,起诉与协商都有其优势。起诉可以促使公司纠正违法行为,履行其合法义务。协商解决则可以在不影响双方关系的前提下,让公司自愿改正,员工也可以争取到自己的权益,并且可以节省诉讼成本。因此,如果协商无果,员工可以选择起诉以确保自身权益;如果公司态度诚恳,协商解决也是一个较好的选择。
综上,公司只给部分员工放假但不发工资,这种做法从劳动法角度存在疑义,员工可以选择协商解决或者司法诉讼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协商解决可以在不影响关系的前提下实现目的,而起诉手段可以促使公司更好地履行法定义务。员工可以根据公司的态度灵活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