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看了一个招上门女婿的广告。两天打了两个电话两天短信是造谣或传谣吗
答: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单纯看广告然后打电话和发短信本身不构成造谣或传谣。但是如果在电话和短信中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特别是以损害他人名誉为目的,则有可能构成造谣或传谣。
具体分析如下:
1. 看广告本身是正常的信息获取行为,不构成造谣或传谣。
2. 打电话询问也属于正常的信息交流行为,如果仅是为了了解详情和核实信息,不涉及故意传播虚假信息,则不构成造谣或传谣。
3. 发送短信也同样,如果短信内容属实或者仅是表达个人意见,不构成造谣或传谣。
4. 但是,如果在电话中或者通过短信故意传播无法核实的虚假信息,特别是涉及对他人名誉的损害,则有可能构成造谣或传谣。比如故意捏造谣言称广告中的人员有某些道德问题或行为过失,以此试图损害他人名誉,这种行为尤其可能被认定为传谣。
所以,总的来说,要看您在电话和短信中是否故意传播了虚假的信息,特别是否定性的与名誉相关的信息。如果有,而又无法提供证据证明信息属实,则存在造谣或传谣的风险。如果只是正常的询问和交流,不涉及有意传播虚假信息,则一般不会构成造谣或传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