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A 银行为了准备金的需要,决定发行每年股利为每股5元,非累积的、且票面价值为 30元 的优先股

答:
A 银行发行的这种优先股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 股利为固定的每股5元,非累积的,也就是如果某年未支付股利,下一年也还是每股5元,不会累积未付的股利。这对投资者来说风险较小,收益稳定可预期。
2. 票面价值为30元,也就是投资者购买每股需要支付30元。以发行时的股价为基准,如果银行的股价后续上涨,优先股的价格和价值也会随之上涨,投资者可以获得资本利得。如果股价下跌,投资者可能会面临资本损失的风险。
3. 优先股的股利和股本都优先于普通股,这意味着在公司清算或破产时,优先股投资者可以先于普通股股东获得股利和股本的偿付。这减低了投资者的风险,具有较高的安全性。
4. 但是,优先股通常不具有投票权,投资者无法参与公司的管理和决策。普通股股东仍控制公司的所有投票权和决定权。
5. 银行发行优先股可以满足银行资本准备金的需要,这些优先股为银行提供的资金被视为资本,可以用于满足资本充足率等监管要求。这也是银行发行优先股的主要目的。
综上,这种优先股对投资者而言,风险较小,收益稳定,且具有较高安全性,但是缺乏公司的投票权和管理权。对银行而言,这是一种可以补充资本,满足监管要求的方式。所以,此举对双方来说都是较为理想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