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关于外村人在本村搞养殖业日后环境污染问题怎么维权?

答:
外村人在本村搞养殖业可能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涉及到环境权益的维护和损害赔偿等问题。关于如何在这方面进行维权,有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环境污染可能造成的损害包括人身损害、财产损害以及生态环境损害等,需要收集证据证明污染源和污染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作为向污染者索赔的依据。这需要及时对污染现场进行检测、留样取证等。
第二,在污染发生后尽快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举报污染情况,要求部门进行现场检查、采取停产整治等措施。这可以迫使污染者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如果部门不作为,也可以作为日后索赔的证据。
第三,污染严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污染者停止污染行为,消除危害后果,恢复环境原状等。这属于以公益名义维护群体环境权的诉讼方式。
第四,对已经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可以向污染者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请求赔偿医疗费用、财产损失等。如果生态环境损害严重,要求依法追究责任,由污染者承担治理责任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如污染问题严重影响群体长期生活环境,且污染者不作为,社会影响恶劣,还可以组织上访、集合签名等方式进行施压,争取有关部门出面解决问题。
所以,维护环境权益需要采取法律诉讼与行政举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各种手段收集证据,制造舆论压力,迫使污染者承担相应责任。这需要环境权利人的高度重视和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