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中华民国民法典1929年11月30日公布的是什么编
答:
1929年11月30日公布的中华民国民法典是民法典特别编。
这部民法典特别编,又称民法典修正案,由中华民国大总统颁布,共有1360条条文。它修改和补充了中华民国第一部民法典,即1929年5月10日由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公布施行的中华民国民法通则和中华民国民法编辑委员会编订的各分则(共3853条)。
民法典特别编在继承民法通则和各分则的基础上,对其中的一些条文进行了修正和补充,主要涉及到家族、继承、物权变动登记等方面,使民法典的内容更加完备和具体。例如在家族法方面增加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则,在继承法方面增加了遗嘱继承的详细规定,在物权变动登记方面增加了不动产登记和动产质权登记的规则等。
所以,1929年11月30日公布的这部民法典特别编,是在原有的民法通则和各分则的基础上进行必要修正和补充,使中华民国的民法典更加完备,这也是中华民国历史上诞生的第一部较完备的民法典。这部民法典一直沿用至1946年,对中国的民法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以上就是1929年11月30日公布的中华民国民法典特别编的相关概况。总之,它对原有的民法典作出必要修正和补充,使中华民国有了一部较完备的民法典,在中国民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