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清朝各个机构,并做等级排名
答:
清朝的政治机构较为复杂,主要可以分为中央机构和地方机构,等级排名如下:
中央机构:
1. 军机处:清朝的最高决策机构,主管军事和政治,由皇帝直接领导。
2. 十二衙门:政治机构的最高执行机关,相当于部级机构,主管全国性政务。包括内阁、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刑部、通政使司、大理寺、太常寺、太仆寺等。
3. 内阁:十二衙门之首,主管全国文官和政务,权力最大。内阁大学士为最高文职官。
4. 吏部:主管全国命官任免和文官考试,权力较大,由侍郎领导。
5. 六部:下设于十二衙门之下,主要处理政务执行,包括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等。
地方机构:
1. 行省:中央与地方的中间层级,行使中央政令,直接管理府、州、县,由巡抚和布政使主持。
2. 省会府州:管理一定区域内政务,由知府和知州主持。
3. 县:基层政务和行政机构,主管本地区政府事务,由知县主持。
4. 乡与村:基层社会组织,主要管理村民自治和田产税收等,由乡绅和村长主持。
以上是清朝主要的政治机构架构和大致等级排名,比较复杂,简述难免不详。请补充指出不足之处,我可以提供更详尽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