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一厘米的良知代表了什么样的法学思想
答:
“一厘米的良知”这一表达代表了信奉自然法学思想的法学观点。具体而言:
1. 它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强调个人内在的道德判断和价值选择。主张在适用法律时不应完全抛弃个人的道德良知,而应该在一定范围内发挥个人道德判断。
2. 它反对绝对的法律任意性和法律实证主义,认为法律应当符合道德和正义。道德比法律更加基础和根本。法律在实施时不能完全摒弃道德考量,应在一定限度内发挥个人“良知”。
3. 它强调法律应当体现自然法则,保障个人基本权利。法律不应当成为权力工具或专断专制的手段,而应体现人性尊严和价值。个人在面对不正当的法律时,有权利不予遵守。
4. 它强调司法裁量权在一个限定的范围内。司法判断不应机械运用法律条文,而在一定范围内体现个人道义判断,体现“一厘米的良知”。但这种自由裁量权应在法律明确授权的范围内行使。
5. 它代表了自然法思想在现代司法实践中的具体体现,为人性化法治理念与实践中的平衡提供了理论依据。但也为激进的个人主义和法律不确定性提供了温床。
所以,“一厘米的良知”代表了信奉自然法理念、强调个人道义判断在法律实践中的适当作用的法学思想。它在肯定个体价值的同时也启示我们在运用法律时应遵循适度与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