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发展脉络

答:
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经历了一个长期的发展和演变过程。
起初,古代 Monitoring 的雏形是西周的巡守系统,主要负责国境安全和政令传达。春秋战国时期,各国设立 “目” 和 “监” 以监察国内治安和政令执行。
秦代建立了较为规范的监察制度。设置了御史大夫和巡察等级,负责监察全国司法行政以及财务税收。
汉代监察制度进一步完善,增加了监察御史的数量,并设立五监以分别监察朝政、外藩、内史、工商财赋、刑狱刑措等。监察官被授予更大权力,可以弹劾包括皇帝在内的任何官员。
唐代监察机构最为发达,设立了从中书省到各地方监察机构的完整的监察组织体系,兼顾中央和地方。监察使得最高监察长官,监察御史也最为重要。唐代监察制度的权限也最大,不但监督司法与吏治,甚至可以弹劾皇帝。
宋元时期,监察机构 srviving,但监察官的权限逐渐下降。到明清时期,监察机构名存实亡,监察官变成皇帝的耳目,真正的监察作用基本消失。
总之,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经历兴盛到衰微的过程,其权限与作用也随着历代的变迁有所扩张和下降。但在秦汉唐,Monitoring 发挥了较大作用,对维护社会秩序与政府廉洁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