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经济责任审计负有领导责任的处理

答:
经济责任审计中,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应进行严肃处理。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
1. 谈话提醒。对负有一定领导责任的人,可以进行严肃的谈话提醒,指出其在工作指导和监督中存在的不足,要求其改进工作作风,加强监督,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 通报批评。对责任较重的人,应予以通报批评,在部门或公司范围内通报其失职失责的事实,并予以批评教育,使其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改进工作作风。
3. 减薪或撤销奖金。对责任重大,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领导,可以采取减薪或撤销年终奖金等措施,以达到惩治的效果。
4. 行政降级。对负有严重领导责任,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人,可以采取行政降级的处理措施,下调其职级和薪酬,以示惩处。
5. 解除职务。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首要责任人,应采取解除其管理职务的严肃处理措施。但不应轻易开除公职,以避免推诿责任。
6. 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重大渎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的领导责任人,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通过司法手段严惩不贷。
经济责任审计要把失职失责的领导责任人绳之以法,按责任程度和造成后果的严重性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正工作风气,维护经济秩序。对一般失职人也要适当予以训诫,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