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郑州2016年为实行阶梯水价的国企后勤部门自备井 深水井井水费如何收取?

答:
郑州市2016年开始实行阶梯水价,对国企后勤部门自备井深水井的井水费用实行阶梯水价政策收取。
详细情况如下:
1. 2016年1月1日起,郑州市对全市工商业和公共机构执行阶梯水价,其中国有企业后勤服务部门使用自备井水的,也要执行阶梯水价政策。
2. 阶梯水价分为3个阶梯:0-100立方米为第一阶梯,101-500立方米为第二阶梯,超过500立方米为第三阶梯。每立方米价格分别为:第一阶梯4.45元,第二阶梯5.65元,第三阶梯7.70元。
3. 国企后勤部门须按季度向所在地供水单位申报自备井水用量,供水单位再据实际用水量开具水费发票。水费按上述阶梯标准计算,超过500立方米的部分,采取阶梯水价第三阶梯标准计费。  
4. 自来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国企,如果自备井水与市政自来水同时使用,两水源用量之和超过500立方米,那么自备井水部分也要执行第三阶梯的水价标准计费。
5. 已执行阶梯水价的国企,如果2016年内进行水源更换或新增自备井水使用,亦须执行阶梯水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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