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济南市河县经济开发区属哪个法院管辖

答:
济南市河县经济开发区属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权限按行政区域划分。济南市河县经济开发区位于济南市河县辖区内,属行政上河县人民政府管理。所以,济南市河县经济开发区内发生的民商事纠纷首先由济南市河县人民法院管辖。
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管辖权限的规定》第二条,设区的市或者较大的县(市)的人民法院,可以由上级人民法院授权,审理本行政区域内较大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企业之间的民商事纠纷。所以,最高人民法院授权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济南市河县经济开发区内的民商事纠纷案件。
所以,综上,济南市河县经济开发区内发生的民商事纠纷,由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向济南市河县人民法院或者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之后,上诉实例交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这就是济南市河县经济开发区属哪个法院管辖的详尽解释,希望能帮助您更清楚地理解这个问题。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再提出来我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