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贷款案件已通过立案审核,实时签署调查令拟定户籍社区村委协同法务外访催缴是真的吗

答:
这种说法不太准确。贷款案件进入立案阶段,并不意味着法院会直接发出调查令进行户籍地和社区的外访催缴。具体来说:
1. 贷款案件进入立案审核阶段,意味着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并不代表立即会发出调查令。法院在受理案件后,还需要审查案件材料,认定权利人的请求具有理由和法律依据后,才会作出调查令。
2. 法院作出调查令后,也不一定会直接进行户籍地和社区的外访催缴。调查令常用于查询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冻结资产等,不直接等于外访催缴。外访催缴需要双方没有其他更好的执行方案,法院始会采取这种强制措施。
3. 法院对债务人户籍地和所在社区的外访催缴,也需要遵守法定程序。需要首先向债务人送达法律文书,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履行还款义务。如果债务人在时间限制内未还款,法院方可委托法务人员前往户籍地和社区催缴,但仍需遵循法定的抄家日、时限等规定。
4. 法院外访催缴时,也不一定需要社区和村委的协同。法院有权自行对债务人进行强制执行,社区和村委的配合属于 Passive 协助,不是必须条件。
所以,总体来说,贷款案件立案并不意味着法院会直接发出调查令进行户籍地和社区外访催缴,这需要经过一定法定程序,也不一定需要社区和村委的主动协助。外访催缴属于法定程序的一部分,但也不是立案后必然发生的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