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综合平均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C1=A×K1×Q1+B×K2×Q2

答:
“综合平均法”是评标时常用的一种方法,它的基本思想是:
1. 将每个投标人的报价按评审因素分解为若干部分,每个部分有其权重。
2. 对每个部分报价乘以该部分的权重,得到该部分的加权报价。
3. 对所有投标人每个部分的加权报价求平均值,得到该部分的评标基准价。
4. 将所有部分的评标基准价相加,得到综合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公式为:C1=A×K1×Q1+B×K2×Q2+......
其中:
A、B:投标人的报价部分
K1、K2:评审因素权重
Q1、Q2:该部分报价相对最低报价的比例
C1:评标基准价
举例:某项目有3家投标人,评审因素有“设备性能”和“施工周期”,权重分别为0.6和0.4。3家投标人的报价如下:
| 投标人 | 设备性能(万元) | 施工周期(天) |
| :-: | :-: | :-: |
| A | 200 | 100 |
| B | 220 | 90 |
| C | 210 | 95 |
则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过程为:
1) 设备性能部分:A报价最低,A的报价为基准。则A的加权报价为200×0.6=120,B的加权报价为220×0.6/200=132,C的加权报价为210×0.6/200=126。三者平均值是(120+132+126)/3=126
2) 施工周期部分:B报价最低,B的报价为基准。则B的加权报价为90×0.4=36,A的加权报价为100×0.4/90=44,C的加权报价为95×0.4/90=42。三者平均值是(36+44+42)/3=40.67
3) 综合评标基准价:C1=126 + 40.67=166.67
所以最终的综合评标基准价C1为166.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