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以哪个标准为准
答:
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准则主要有以下几个:
1.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Guidelines for National Greenhouse Gas Inventories),该标准由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发布,是全球通用的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标准。发电企业可以依照该标准来测算和报告其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2. 京都议定书下的《京都机制规则》(Kyoto Protocol Rules),该规则对发电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提出了具体要求,如报告周期、报告内容等,发电企业可根据该规则来报告其温室气体排放,以便参与到京都机制中。
3. 国家和地方政府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我国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气候变化》(GB/T 23400)以及各省市发布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相关规定等。发电企业应严格遵守这些法规要求来报告其温室气体排放。
4. 若发电企业参与各类碳交易市场或获取低碳产品认证,还需要遵循相应的标准或守则来报告温室气体排放,以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综上,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应按照IPCC标准等权威准则进行,同时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市场规则的要求,来保证报告的准确完整。报告应涵盖排放来源、排放因子、排放量等内容,并由第三方核查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