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怎样解除法律

答:
解除法律,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 废止。即国家的立法机关用新的法律或决定直接宣布原有的法律不再保留,失去效力。这是最直接的解除法律的方式。废止可以废止整个法律,也可以废止法律的某些条款、章节。
2. 修正。国家可以对原有法律进行修订、修正、补充等,以使法律更加完备和合理,这也是一种变相的解除原有法律的方式,修正后的法律在修正点上替代原有法律。
3. 批准国际条约或加入国际组织。一个国家批准加入某个国际条约或国际组织时,如果该国内法与该条约或该组织的规定相抵触,则该国可以宣布其抵触的国内法在该国失效。这也是一种解除国内法律的方式。
4. 司法解释。最高司法机关对法律作出解释性规范性文件,如果这种解释性文件与原有的法律条文有差异甚至相抵触,则在解释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原有法律失效。这属于通过司法途径解除法律。
5. 惯例法。如果一个法律规定的内容长期未能在实践中执行,社会各界形成了一些新习俗,而这些新习俗又得到国家机关或司法机关的承认,则这种情况下,原有的法律条文在相应范围内失效,这也是通过社会习俗和惯例解除法律。
以上是解除法律的主要方式,国家和社会都可以通过相应程序和途径使不适用或不合理的法律规定失效,达到解除法律的目的。但解除重要法律,一般也需要较为严格的程序,不能随意敷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