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答: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咸宁市政府为规范和发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而设立的政府性交易机构。主要职责是:
1. 承办咸宁市域内的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包括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和海域使用权等公共资源的转让、出租、合作开发等交易活动。
2. 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的政策、规章制度,监督和检查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3.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的发布和交易结果的公示。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库和信息发布平台。
4. 组织公共资源交易人员的培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5. 推动和监督公共资源交易的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建设。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监管。
6. 研究公共资源定价机制和交易方式,制定有关的政策措施,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价格。
7. 承办政府委托的其他公共资源管理和交易相关业务。
总之,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推动和规范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发展的政府主导机构,其主要工作是制定相关政策,监管交易活动,发布交易信息,培训人才等,以促进行政效能和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