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兵团的中间被除名了,10年没有养老保险,现在可以补吗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被除名期间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按规定的条件补缴社会保险费用。具体如下:
1. 除名时间是否超过5年。如果被除名时间超过5年,那么除名前的工资和除名后的工资都需要补缴社会保险费。如果除名时间未超过5年,只需要补缴除名后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即可。
2. 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明、除名证明、除名前和除名后的工资证明等。这些材料证明被除名期间的工资情况和社会保险应缴费用。
3. 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基数按除名前后的平均工资计算。如果无工资证明,参照兵团当地同期相同岗位的平均工资基数计算。
4. 补缴社会保险费用需要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后,部门会重新为您补办社会保险登记,享有相应的社会保险权益。
5. 补缴社会保险费时,除名前期间按当时的社会保险费率缴费;除名后的期间按当地当时的社会保险费率缴费。社会保险费率会随时间发生变化。
6. 除名期间如果发生重大疾病,在重新缴纳社会保险并重新办理社会保险卡后,可申请社会保险报销除名期间的重大疾病医疗费用。
总之,被除名期间只要能提供除名前后的相关工资和社会保险证明,是可以申请补缴社会保险费用,恢复社会保险权益的。但除名时间越长,需要补缴的社会保险费用也就越高。建议您尽快向当地社保部门提出申请,详细说明除名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