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新近搬到新的居住地,原住地户口住房卖掉,原驻地城市户籍是否存在?
答:
根据中国的户籍制度,在搬迁到新的居住地后,原住地的户口和住房如果已经转移或者注销,原驻地城市的户籍是否还存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 如果在搬迁前已经在新居住地转移户口,那么原驻地城市的户籍就不存在了。按照相关规定,公民变更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应当先在新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居住,然后搬迁常住户口。一旦完成户口迁移,原有的户籍资料就会注销。
2. 如果在搬迁后,虽然已经变卖了原住地的住房,但未在新居住地转移户口,那么原驻地城市的户籍仍然存在。按照相关规定,公民如果未申请变更户口所在地,原有户籍不会变动。所以只卖房不迁户口的情况下,原户籍仍然有效。
3.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因工作、生活等原因需要在两个地方都有户籍,可以申请“双户籍”。这种情况下,原驻地城市的户籍也会继续有效。双户籍需要严格控制,并不适用于所有人。
所以,总的来说,是否还保留原驻地城市的户籍,主要还是看是否已经在新居住地完成了户籍迁移。如果迁移后,原有户籍会自动注销;如果未迁移,则原有户籍依然有效。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可申请“双户籍”来同时保留两个地方的户籍。搬迁住房本身并不直接导致户籍的变动,关键还是看户口是否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