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跟同一家公司签多份租赁电梯合同,就租赁费 可否一起起诉

答:
跟同一家公司签多份租赁电梯合同,是否可以就租赁费一起起诉,这涉及到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资格和诉讼串联问题。
1. 当事人资格:当事人就是参与民事诉讼的各方,要确定当事人资格,必须符合民法通则的规定,即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多份合同的当事人都是同一人,那么就可以作为原告一起起诉。如果合同当事人不同,那么必须分别起诉。
2. 诉讼串联:如果合同当事人不同但权利主张相同或相近,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诉法的规定请求法院对多个同类案件进行诉讼串联,一并审理、判决。请求串联必须符合同一管辖、相同或相近的事实与理由和申请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3. 共同诉讼:如果多份合同的当事人虽然不同,但基于同一事实或法律关系构成的权利,且权利的内容相同或相近,那么各合同当事人可以作为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一起起诉,这就是民诉法规定的共同诉讼。
综上,如果你跟同一家公司签署的多份电梯租赁合同,合同当事人相同,那么可以作为原告一起起诉。如果合同当事人不同但权利主张相同或相近,可以请求法院进行诉讼串联或作为共同原告一起起诉。但一定要符合民诉法关于当事人资格、诉讼串联和共同诉讼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