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试析革命法律传统的内容及其古代法律近代法律的差异

答:
革命法律传统主要指20世纪初中国民主革命时期形成的法律思想和理念。它强调法律的社会性、民主性和革命性。其主要内容包括:
1. 法律的社会属性。法律要服务于社会,体现社会公意,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它反对法律只为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观点。
2. 法律的民主性。法律要体现人民的意志,保障人民的权利。它主张通过立法机构制定法律,推进法律的民主进程。
3. 法律的革命性。法律要与时俱进,要不断改革和革新以适应社会发展。它主张通过革命的方式废除不合时宜的法律,以达到革新社会的目的。
4. 人性论。它认为法律要符合人性,维护人的尊严和价值。这与传统法律过于强调法制天理,忽视人性尊严的观点不同。
与古代法律相比,革命法律传统在思想上有较大差异:
1. 古代法律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革命法律传统则认为要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实现法律的民主化。
2. 古代法律追求法律的稳定不变,革命法律传统重视法律的革命性和与时俱进。
3. 古代法律忽视法律的社会属性,而革命法律传统高度强调法律的社会性和为人民服务的理念。
4. 古代法律遵循天理,革命法律传统更侧重于人性和人权。
所以,总体来说,革命法律传统在法律观念和理念上,都较之古代法律有很大的进步,这体现出中国社会从近代向现代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