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的章程在哪里
答:
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的章程主要包含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国务院关于推进数字政务服务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4号),这份文件首次在政策层面明确提出了建设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要求各地统一规划、整合资源、标准化接入、开放共享,实现政务服务信息和业务能力的一体化,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网办”的便捷高效服务。
2. 《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指南(2019年版)》,这份指南进一步明确了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的建设原则、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技术架构与接口规范等,为各地政务一体化平台的规划建设提供了指引。
3. 各省和城市根据上级指导意见和指南,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自己的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方案或规划。以江苏省为例,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一网通办”改革交流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构建数字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
4. 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包括《数字政务服务安全规范》《电子政务关键技术与标准》等,这些标准的制定为政务一体化平台的技术实施提供了依据。
综上,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的章程体系包含政策法规层面、地方政府规划意见、技术标准规范多层面。这些章程的制定和实施,为各级政务一体化平台的规划建设提供了顶层设计和基本遵循方向。各地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更加具体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