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还不上小贷公司借歀夫妻已离婚另一方需要坦责吗

答:
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需要从多个角度来考虑:
1. 根据合同法,借款合同是夫妻双方共同签订的,所以离婚后双方对借款债务 theoretically 仍然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如果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债务由一方独立承担,另一方可以免除责任,则离婚后只有约定的那一方需要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离婚后由哪一方承担未清偿债务,应由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来确定。如果协议没有明确约定,则应根据财产共同参与程度、财产取得时的名称等因素来判断,这需要具体案情来分析。
3. 如果是小额借款,且借款用途系 maintenance 家庭开销,则离婚后如无其他约定,债务应由照顾子女和承担生活费用的一方优先清偿。如果子女和生活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则债务也应由双方共同清偿。
4. 如果一方在离婚后明知有未清偿债务但故意隐瞒,导致债权人损失,则债权人可以向其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隐瞒债务的一方也应对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离婚后夫妻对未清偿小贷债务的责任,应根据双方的离婚协议与财产分割情况具体分析判断。如果协议没有明确约定,则应根据借款用途、财产取得时名下等因素综合判断。只有在一方故意隐瞒债务,导致损失的情况下,另一方才会被追究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