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江苏农村小水厂是如何收购的?政府为什么不评估?

答:
江苏农村小水厂收购的情况如下:
1. 2000年前,江苏农村的饮用水主要依靠自然河流和村级小水厂供应。这些小水厂都是由村集体或个人投资兴建的,水质和水量都难以保证。
2. 2000年开始,江苏省推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目标是让所有农村居民都能喝上干净安全的水。为此,江苏省采取了集中供水的模式,通过收购小水厂,然后新建或改造供水设施,实现水源统一和水质监管。
3. 收购小水厂时,政府通常不会做评估,而是按照小水厂的投资成本进行补偿。因为这些小水厂大多建于上个世纪,投资成本难以评估,而且这些水厂的水质和水量也达不到现代标准,所以政府不会将其作为资产进行评估收购。
4. 政府收购小水厂的补偿标准一般按当时的建设成本算,补偿资金则来自上级财政拨款。收购后的小水厂由政府统一管理,然后改造或拆除,水源和管网也统一规划,实现集中供水。
5. 虽然收购补偿制度不够完善,但“换水”之后,农民的饮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这也是当时决策的主要考量因素。总体来说,这一供水模式转变对农村饮水安全提高起到很大作用。
所以,江苏农村小水厂的收购更偏重于实现安全饮水这一社会效益,在评估机制和补偿制度上还不够完善,这也受到当时条件的影响和限制。但这一行动的确改善了广大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