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全额承包制和非全额承包制的区别
答:
全额承包制和非全额承包制是建筑工程合同的两种主要模式,其主要区别如下:
1. 合同价格形式不同。全额承包制是承包人在合同签订时对全部工程量和价格作出确定承诺,签订固定总价合同;非全额承包制是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测量进行结算,签订测量合同。
2. 价格风险的分配不同。全额承包制下,价格风险基本由承包人承担,如果实际工程量超过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承包人也必须在原定总价内完成;非全额承包制下,由于 final account 时根据实测工程量结算,价格风险主要由发包人承担。
3. 工程变更的处理不同。全额承包制下,除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外,其他一切变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不得要求调整合同价格;非全额承包制下,可以根据工程变更对价格进行适当调整。
4. 项目管理机制不同。全额承包制下,项目管理机制比较固定,承包人有较大自主权;非全额承包制下,项目管理相对灵活,发包人会更深入参与管理,对工程进程有更大控制权。
5. 合同管理难易程度不同。全额承包制合同管理较简单,结算简捷;非全额承包制需要严格的计量管理,数据搜集和确认周期长,结算复杂。
总之,全额承包制与非全额承包制在项目实施中的角色和责任分配不同,各有优缺点,发包人需要根据项目特点选择适当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