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成果文件的名称、组成、时间、份数及质量标准怎么填写

答:
咨询成果文件通常由咨询报告、数据整理文件和规划方案等组成。在合同中约定该文件的名称、组成、交付时间、份数及质量标准通常如下:
1. 名称:一般称为《咨询报告》、《研究报告》、《项目规划方案》等。要按照项目实际内容确定。
2. 组成:说明各个文档的具体内容和形式,如《总体咨询报告》《行业分析报告》《尽调报告》《项目策划方案》《项目规划方案及路线图》《项目方案可行性分析报告》等。
3. 交付时间:一般分阶段交付,可以注明每阶段具体交付的文档名称和交付时间,如立项报告在项目开始1个月内,阶段报告每2个月交付1份等。项目结束后约1个月内提交最终交付文件。
4. 份数:根据委托人需要确定提供文件的印刷件和电子版的数量,一般印刷件3-10份,电子版5-10份。制作过程中用于讨论的文件约5-10份。
5. 质量标准:可以从内容充实度、数据真实性、分析深度、创新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要求和说明。如:
A) 内容详实,分析论据充分,研究结论合理可靠;
B) 所采用数据来自权威机构,真实且ל最新;
C) 对各种方案和政策辩证深入分析,并提出遵循市场规律的高质量建议;
D) 具有较强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E) 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及 Ethic 规范等。
需要根据不同项目和咨询类型对上述内容进行灵活调整,但要尽量量化和具体化质量要求,以便评估合同履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