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天然石英砂是否可以按建筑用砂批矿权

答:
天然石英砂是否可以按建筑用砂批矿权,这个问题涉及矿产资源管理和石英砂用途等多个方面,需要综合考虑:
1. 根据矿产资源管理的相关法规,石英砂属于矿产资源的一种,其批采需要取得相应的矿业权利。建筑用砂也属于矿产资源,需要取得建筑用砂矿业权利才能合法采矿。
2. 石英砂的主要成分是二氧化硅,属于硅质矿产,而建筑用砂则更广泛,除硅质矿产外还包括其他颗粒物如砾石、卵石等。所以从成分上,石英砂属于建筑用砂的一种,理论上可以按建筑用砂的矿业权采批。
3. 但是,石英砂还有光学、电子和玻璃原料等用途,这些用途对原料的质量和规格有较高要求。如果按建筑用砂批采,很难保证石英砂的这些专用质量,不太适宜。
4. 另外,建筑用砂的采矿许可简单一些,监管较少。如果同意石英砂按建筑用砂采批,可能导致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5. 总体来说,尽管从学理上石英砂可以按建筑用砂批采,但是鉴于两者在用途、质量要求和监管环境上的差异,将石英砂纳入建筑用砂采批未必可取。比较理想的方式是分开管理,石英砂按独立的矿种采批,建筑用砂也按其标准单独采批。
所以,综合考虑石英砂的定位和特点,它本身不太适宜按建筑用砂的矿业权采批。更科学的管理方式是将其作为独立的矿种加以监督和采批。但在管理上也应考虑两者的关联性,制定相关配套政策与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