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巡视巡察报告

答:
巡视巡察报告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汇报:
1. 巡视巡察的目的和要求。应明确本次巡视的主要目的、重点和相关要求。如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问题等。
2. 巡视巡察的 пред审工作。应说明预审工作的相关情况,如调阅资料,提前下发的调查表等,以及预审工作发现的主要情况。
3. 巡视巡察的过程和方法。应详细描述实际的巡视过程,如参观考察的时间地点,听取的汇报,查阅的资料,召开的会议等。同时说明采取的主要 investigation方法,如实地查看、数据分析、质询等。
4. 巡视巡察的主要发现。这是报告的重点内容,应根据预定重点,结合前期预审和实际考察,对存在的主要问题、不足和比较典型的事例进行具体分析。分项列举,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5. 巡视巡察的总体评价。应从正面和需要改进的两个方面,对被巡视单位的主要工作予以总体评价。提出精准的评语和中长期改进方向。 
6. 巡视巡察的备注或建议。可针对巡视工作本身,或被巡视单位的相关改进提出合理的备注或建议,供上级部门或单位参考。
7. 巡视材料清单。应当有实物资料、电子资料的详细清单,以证实报告内容的客观准确。
以上要点的报告,可以较全面地反映出一次系统和深入的巡视巡察工作。巡视巡察报告的质量,直接影响到上级部门对单位的控制力和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