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税务机关对未履行税务处理决定书的纳税人
答:
好的,关于税务机关对未履行税务处理决定书的纳税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说明:
1. 税务处理决定书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作出的纳税决定和行政处罚。纳税人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履行。
2. 如果纳税人未在期限内缴纳税款或进行处罚,税务机关会先出具催告书,要求限期履行。
3. 如果纳税人仍未履行,税务机关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 对纳税人采取留置、冻结纳税人银行账户或其他财产的措施
- 在规定期限内将纳税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公示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扣押或拍卖纳税人财产
- 责令纳税人暂停生产经营活动
-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4. 税务机关还可以依法向纳税人追缴滞纳金或加计算利息。
5. 如果拒不履行税务处理决定书构成犯罪,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 纳税人应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纳税义务和接受行政处罚,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