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教资认定工作单位怎么填写
答:
关于教资认定工作单位的填写,可以参考以下要点:
1. 工作单位应填写申请人在参加教资认定的学历教育期间或参加教资认定的工作期间所在的学校或单位的全称。
2. 如果在教资认定的工作期间有调动,需要填写调动前后的所有工作单位,并注明工作时间。
3. 工作单位应包含学校或单位的名称、院(系)名称、地区和省市信息。例如:XX大学教育学院,XX省XX市。
4. 如果申请人有双聘或兼职的情况,都需要填写。
5. 工作起止时间必须填写准确,应包含入职时间和离职时间,不能只写一个大概的时间段。
6. 工作内容需要简要概括申请人在该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责,尤其是与教学相关的工作经历。
7. 如果工作单位已改名或并入其他单位,需要注明新单位的全称,同时在括号内注明申请时的单位名称。
8. 工作单位填写清晰、准确、完整,以方便教育部门核查认定,避免出现无法考证的情况。
9. 如有疑问,可向所在区县的教育部门咨询具体的填写规范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