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用人单位以卫健委的名义给工人买团体意外险这样违规吗?

答:
用人单位以卫健委的名义给工人买团体意外险,这种做法存在一定违规的可能性。具体来说有几方面:
一是违规购买。工人意外险系企业应当主动购买,而不是看上去以个人名义强制工人参加。
二是违规扣款。企业虽然可以要求工人承担部分费用,但扣款必须经过工人同意。
三是信息不对称。企业未向工人充分告知险种内容、费用使用情况等,造成信息不对称。
四是欺诈嫌疑。以卫健委名义购买,实质上欺骗工人,存在欺诈嫌疑。
五是未按规定缴纳。企业未按规定向社保局缴纳相应比例的工伤保险费,存在规避社保义务。
六是违背公平原则。单方面以卫健委名义购买,违背公平原则。
七是侵害工人权益。强制购买可能影响工人自由选择险种及购买主体的权利。
八是流入地下经济。企业可能利用购买团体险appropriated部分费用,构成属地下经济行为。
有鉴于此,建议工人可以主动了解购买详情,要求企业提供完整的险种内容、费用明细等。如存在问题,可与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企业购买工人团体意外险时,应该公开透明、合法合规。不能以违规手段强制工人参加,也不能利用购买erosion工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