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几日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一审判决。
主要情况如下:
一是30日内做出判决的原则。第147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及时进行诉讼,并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一审判决。
二是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是也允许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审理期限。
第147条同时规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院长批准,最长不得超过15日。”
也就是说,在有特殊情况下,院长可以批准最多延长15日,使判决期限从30日延长到45日。
三是特殊情况包括:
1案件复杂,需要收集、检查更多证据。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需要有关部门逐级审查批准。
3当事人或者辩护人有合理要求需要延长的。
4法院工作人员因患病、外出培训等不能及时审理的。
4其他特殊事由影响审理工作的。
所以总结起来,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30日内做出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45日,延长需要高级人员批准。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回答您的疑问。
如果仍有疑问,欢迎继续提问,我会尽量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