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简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审理时先行调解的主要情形。

答: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审理时先行调解的主要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当事人双方均提出调解的请求。如果双方都提出要通过调解解决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主动为双方进行调解,争取达成和解协议。
二、纠纷主要是因事实认定分歧而产生。对于主要因事实上存在分歧而产生的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首先通过调解帮助双方达成事实认定上的共识,为进一步和解奠定基础。
三、案件性质较为简单,易于实现和解。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多数简单明了,通过人民法院主导的调解比较容易达成协议和解除纠纷。
四、避免不必要的审理成本。对于简易程序案件,实行先行调解能有效避免不必要的庭审成本。如果通过调解达成协议,不再需要进行完整的庭审程序,节省了相关费用和人力资源。
五、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通过调解解决纠纷,不仅缩短了案件审理周期,还能更好地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主要是在以上这些情况下,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简易程序案件时,应积极主动发挥调解作用,要争取通过先行调解达成和解协议,满足各方当事人的利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