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可以取保嘛?

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检察院批准逮捕后,被逮捕者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办案的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但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系涉及案情轻微的刑事案件;
二、不会逃脱法律责任;
三、不会串证毁灭证据;
四、不会组织串连进行非法活动。
公安机关审查 通过后,可以选择取保候审的方式:
1. 交保:被捕人通过交纳一定金额或者财产担保候审。
2. 保释:被捕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合法担保人向公安机关提供担保,并签署担保书。担保人需要承诺被捕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会逃避刑事责任。
3. 人身保证:被捕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直接对公安机关提供口头担保。
取保候审需要经过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的审批认定,也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则不予取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