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云南省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是医疗保险报销一次又再退役军人事务局报
答:
对于云南省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根据我了解的相关政策,可以这么回答:
1. 云南省退役军人按照国家及云南省的相关规定可以享受优抚医疗补助。
2. 退役军人进入统筹地区的医疗机构就医,先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报销医疗费用。
3. 退役军人可以凭医疗费用原始单据和医疗保险报销凭证,到所在地的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申请医疗补助。
4. 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根据申请材料,对可补助的自付医疗费用给予退役军人医疗补助,补助标准按照省规定执行。
5. 如果是参加新农合的,要先由新农合报销后,再申请医疗补助补助剩余自付部分。如果未参加新农合,则直接按规定申请医疗补助。
6. 退役军人医疗补助采取医保报销首先、优抚医疗补助后的方式,确保退役军人得到全程保障。
综上所述,云南省退役军人医疗费用报销和优抚医疗补助实行医保报销优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补助自付剩余部分的方式,以充分保障退役军人的医疗权益。具体标准和程序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