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简述《教师法》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在教师队伍建设中的主要职责包括:
1.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改善教师工作条件,完善教师管理制度,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2.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制定教师专业标准和资格标准,建立健全教师资格审查制度,组织教师培训和进修。
3. 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落实教师待遇和社会保障政策。
4.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建立教师约定管理制度,组织教师参加培训和进修,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依法与教师签订劳动合同。
5. 学校还应当建立教学研究组织,推动教学改革与发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6.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聘任制度和教师考核评价制度。
7. 各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college教师从事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
8.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采取措施,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职业道德建设。
这些都是政府和相关部门在教师队伍建设中应当承担的重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