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方力钧怎么判的

答:
方力钧的判决结果如下:
1. 基本情况
方力钧,男,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2019年4月受理贪污、受贿案件。
2. 起诉情况
检察机关认定其收受礼金、购物卡等财物,及为他人在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550万余元。依法以受贿罪、贪污罪起诉。
3. 一审结果
一审时,方力钧对所受贿赂及提供帮助的事实均予以认可。法院认定其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550万余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对方力钧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
4. 二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认定罪名成立,处以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5. 评析
本案依法惩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的行为,充分彰显司法的公正公平,对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