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2013年湖南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样式是什么样?

答:
对2013年湖南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样式的说明如下:
1. 2013年,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印发了《关于停止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3年7月1日起,各税务机关停止为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 代开发票只限于增值税普通发票。具体代开范围包括:交通运输服务、建筑服务、邮电通信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计税服务、广告展览服务等行业。
3. 代开发票必须按规定格式印刷,包括:
(1)发票号码:为10位编码,前2位为大类编码,第3-4位为 Subclasses 编码,后6位为流水号码。
(2)发票代码:为10位编码,前2位为省级编码,第3-4位为市级编码,第5-6位为县级编码,后4位为税务机关代码。
(3)发票内容: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购买方名称、购买方识别号、销售方名称、销售方纳税人识别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和税额等。
4. 发票正反两面都有水印防伪标记,票面有灰色 gui 分屏安全底纹。
5. 2013年湖南地区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一般为机打发票,较少量手写发票。
以上对2013年湖南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样式特征做一个概括的说明,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