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外经证已核销预缴税款少交了怎么办?

答:
外经证已核销预缴税款少交的情况,可以按以下步骤处理:
1. 首先不要着急,根据税收征管法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纳税人发现预缴税款已核销但实际少交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交。
2. 计算应补交的税款金额,按照实际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和已缴纳税款的差额计算补交税款。
3. 准备补交税款的依据和证明材料,包括导致少交的原因说明、房屋租赁合同、银行流水等证明材料。
4. LOGIN进个人所得税服务平台,找到“补交税款”功能,填写补交税款申请表,上传证明材料后提交。
5. 在规定时间内将补交的税款缴入指定税款专用账户,保存好支付凭证。
6. 税务机关将审核申请及证明材料,确认无误后将开具补交税款通知书。
7. 等待税务机关完成预缴税款核销补缴登记,确认无其他问题后,申请补交完毕。
8. 以后报税时要注意核对预缴税款金额,避免重复出现少交情况。
遇到这种情况,要及时主动补交,最大程度减少违章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