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不动产权证和不动产登记记明为什么会作废?

答:
不动产权证和不动产登记记明可能会作废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 不动产灭失。如果不动产因失火、塌方等原因而完全灭失,则对应的权证和登记会作废。
2.产权人变更导致产权人信息错误或者不匹配。如果不动产的产权人发生变更,但产权证和登记记明的产权人信息没有及时更改,则相关文件就会存在错误,需要予以作废。
3.非法占用、侵占不动产。如果不动产存在非法占用或者侵占行为,经法院判决不动产权证和登记记明无效,则相关文件将会被作废。
4.权证和登记存在虚假信息。如果不动产权证和登记信息存在虚假、夸大等问题,一旦被发现,相关权证和登记将会作废。
5.产权人请求作废。产权人也可以主动请求作废不动产权证和登记。例如,产权人想注销自己的房产信息等。
因此,作废的主要原因包括不动产灭失、产权信息错误、非法占用、存在虚假信息、产权人主动作废等情况。这些都会导致不动产权证和登记记明失效并予以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