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汇算清缴后补缴企业所得税账务处理

答:
如果公司已经汇算清缴了企业所得税,后来又需要补缴税款,有以下账务处理方法:
1.首先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则需要出具应缴税款计算书,说明需要缴税的原因。
2.编制补缴企业所得税汇款凭证。根据补缴税款计算书的金额,进行缴款汇款。
3.记账在负债计提中建立“应交税费”科目。
4.汇款补缴后的税款凭证,记账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转为“预付账款”。
5.发送补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和缴款凭证至税务机关。
6.税务机关接收完毕后,确认补缴金额无误,将会通过“企业所得税补缴清单”退回给企业作为凭证。
7.根据“企业所得税补缴清单”进行对账。若核对无误,则将“预付账款” sci目下相应金额转为“其他流动资产”。
8.保存好企业所得税补缴相关凭证。
以上是汇算清缴后补缴企业所得税的主要账务处理方法。重点是建立“应交税费”科目进行记账,并在补缴完毕后,按照税务机关退回的“企业所得税补缴清单”进行对账。
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后、又需要补缴税款,应主动主动联系税务机关,按规定程序进行补交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