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布洛芬的专利是哪个国家的?

答:
布洛芬的专利权属很复杂,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 创新专利:布洛芬最初是由德国化工制药公司Bayer研发的,也称扑热息痛。Bayer于1953年申请了布洛芬的创新药物专利。
2. 制造专利:除了创新专利外,Bayer还拥有布洛芬药剂和片剂的制造技术专利。
3. 商业专利: 制成药物后,Bayer又申请了布洛芬药物的商标专利。比如商标Aspirin等。
4. 专利已过期: 虽然Bayer最初拥有布洛芬的相关专利,但随着时间推移,这些专利权已经逐渐失效。
具体来说:
- 创新专利已于1974年失效。此后任何企业都可以自由研发布洛芬类药物。
- 制造专利已于1975年-1980年之间根据国家和地区不同而逐步失效。
- 商业专利仍然存在。Bayer仍然拥有布洛芬类药物的商标专利及营销之权。
综上,尽管Bayer最初拥有布洛芬的所有专利权,但由于专利期限的到期,现在任何企业都可以制造和销售布洛芬药物,只是不能使用Bayer的商标。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满足你的需求,如果仍有疑问,欢迎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