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中国公民王某于2010年3月份取得劳务报酬6000元,王某2010年3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
答:
关于王某在2010年3月份取得6000元劳务报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1. 2010年,个人月度免征 Income Tax 标准为1500元。即按月计算,1500元及以下的金额不需要缴纳个税。
2. 6000元的劳务报酬超出了1500元的免征标准,应纳税所得额为6000-1500=4500元。
3. 2010年,个人月度应税所得2000元(含2000元)以内适用15%的税率。
4. 所以王某3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4500*15%)=675元
综上,王某2010年3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675元。
需要注意的是:
个人所得税是根据年度总收入按月预缴。实际应缴税额需要在次年重新核算。
此处仅根据王某3月份的单个劳务报酬6000计算应缴税额,不代表王某2010全年的应缴税额。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提问,我会尽量为您详细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