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
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包括:
一是依法行政。政府各部门和工作人员必须以法律作为行政活动的依据,严格执行法律规定。
二是公平司法。健全公正的司法体系,维护公民合法权利,保障司法公正独立。
三是完善民主选举。通过公正公开的民主选举产生政府各级领导人员,接受公众监督。
四是政府问责制度。建立政府问责制度,明确政府责任主体,要求政府公开透明。
五是规范政府行为。政府行政活动必须符合法律规范,纠正官僚主义作风。
六是守护人权。充分保障公民民主权利、政治权利、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不受非法侵犯。
七是打击腐败。建立廉洁和高效的政府体系,消除 bureaucracy 现象。
总的来说,法治政府应当体现依法行政、保障人权、约束政府权力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原则,实现国家法治化和社会民主化水平的提高。